遗失MyKad可豁免罚款的条件

大马内政部宣布在2015年10月15日开始,调高遗失身份证 / 大马卡的罚款金额,一旦国人遗失和报失身份证,将面对最低100令吉最高1000令吉的罚款。在这项消息宣布后,引起很多国人的反弹,因为基于治安不好,若碰到抢劫这种衰事导致身份证遗失,还需要被罚款的话,的确是祸不单行啊。不过民众可以稍微放心的事,若因为遇到偷窃或抢劫等罪案而遗失身份证的话,将可以豁免罚款。




2015年10月15开始,遗失大马卡的罚款数额:
第一次遗失 罚款100令吉
第二次遗失 罚款300令吉
第三次及之后罚款1000令吉

什么情况下遗失身份证可以豁免罚款?
- 残疾人士
- 贫穷人士
- 60岁以上乐龄人士
- 灾难受害者,如水灾等等
- 偷窃、抢劫及攫夺罪案受害者
- 18岁以下国民

国民登记局其他加强的措施如下:
- 首次报大马卡者,可直接到国民登记局柜台申请补发; 
- 第二次及接下来报失,申请人必须向警方报案,才到国民登记局申请补发: 
- 第三次及接下来报失,申请人在获得补发大马卡前,将接受调查; 
- 获得补发大马卡前,申请人将获得发出临时身分认证文件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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