TVpad「网络电视接收器」属于违法,贸消部将取缔

「网络电视」以一次过廉价收费进攻国內市场,冲击电影公司的版权,

不法商人从中国引进「网络电视接收器」,打著「一次付费,终生免费收看」的帜吸引买家,此举已抵触版权法令。

全国贸消部执法组(知识產权组)主任说,当局于3週前接获多媒体娱乐有限公司的投报,指其公司所代理的香港翡翠台电视节目(TVB)遭侵犯版权,于是便展开调查工作。

「每台网络电视台要价850令吉,销售员以一次性付费为噱头吸引顾客,之后就可终生免费收看中港台最新节目及戏剧。」

成本RM80 商家卖RM850

当局查悉,品牌为TVpad「网络电视接收器」本钱仅80令吉,但商家翻炒10倍价格,即850令吉转卖给顾客,捞取暴利。

据了解,此电视接收器內有上百套电视节目、连续剧及电影,包括香港翡翠台连续剧及欧美最新电影。为方便顾客选择喜爱节目,他们甚至將电影分门別类,包括「惊骇时刻」、「影视谷」、「港粤网络电视」、「体育online」等,方便顾客搜寻。

「网络电视接收器」是一个连接电视机与互联网设备,只要有无线网络,就可以免费收看电视节目,甚至是最新上映电影。

不过,电视电影的播放牵涉了版权问题,在没有缴付版权费的情况下,擅自透过「网络电视接收器」下载並收看电影电视,等同于触犯了版权问题。

这些非法的「网络电视接收器」不似合法公司如Astro,向顾客按月收费,而是一次过付费,就能终生免费收看最新的电影电视,因此深受民眾的喜爱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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